广西壮族自治区临床检验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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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广西临床检验室间质量评价报名通知

全区各医疗机构:

为贯彻落实《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管理办法》(卫医发〔200673号)、《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管理办法》(国卫医发〔20226号)要求,进一步加强我区临床实验室检验质量管理,保证检验结果互认质量,做好临床检验质量评价服务,按照20244月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自治区级医疗质量控制中心职责清单的通知》规定的广西临床检验中心专项工作职责“自治区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委托广西临床检验中心负责全区临床检验室间质量评价活动的组织与实施工作,并定期公布各医疗机构的室间质评成绩”要求,我中心现开始组织2026年全区临床检验室间质量评价活动。

20244月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2024年广西医疗质量安全改进目标的通知》规定了室间质评项目参加率指标要求,其中广西临床检验中心室间质评项目参加率≥96%(三级医疗机构)、≥95%(二级医疗机构)。同一医疗机构内有二个及以上临床实验室开展检验项目的,应合并统计该指标。请各单位自收到通知之日起,根据本机构内临床实验室开展检验项目的实际情况及相关法规、文件要求,办理室间质评申请及缴费事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全区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临床检验部门均应参加,包括检验科(化验室)、核医学科、输血科、生殖实验室、遗传实验室、床边检验等。单独设置的医学检验实验室、体检中心,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医学检验实验室同样应参加。

二、参加项目要求:本通知附件一《 2026年广西临床检验室间质量评价开设专业和项目简介》中,凡是收取患者检验费用并实际开展的临床检验项目都应参加室间质评。实验室应关注所申请专业(项目)的检测类型与附件一所列专业(项目)的匹配性,以免影响检测及后续评价。公立医院绩效考核的室间质评参加率和合格率计算时,“评价项目”计入,“非评价项目”不计入。

三、申请及付费:新参加者按我中心网站www.gxccl.com下载区“EQA新用户申请操作流程”开通账号。有账号者经用户名和密码登录EQA系统进行“在线申请”,在线申请和确认截止时间2026110日,付费截止时间 2026228,未交足费用(含历年欠费)的实验室,其当年室间质评申请视为无效,活动期间不发放室间质评质控品。财务规定,开发票须提供本单位的户名、账号、开户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税号)、营业地址、电话(请网上填写并核对无误)。

2022年起,我中心室间质评收费将使用电子发票,“在线申请”时请填写好“接收电子发票的邮箱号码”,以便接收电子发票。

室间质评相关费用由我中心挂靠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医院收取。

户 名: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医院

开户银行:广西南宁工商银行桃源支行

帐号:210 210 800 924 902 820 9

款项备注:(请务必按以下规则汇款备注,未按要求备注,可能会导致延迟开票)

若仅为一个科室汇款,则备注:EQA+实验室编号(即EQA账号,20开头的一串数字)

若为全部科室汇款,备注:EQA+全部科室

若为多个科室汇款(不是全部科室),则备注EQA+负责人电话,方便沟通

付款注意事项:

(1)缴费时请使用参评单位对公账户进行汇款,不接受个人转账,否则无法开具发票;

(2)汇款后三十个工作日内,发票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至上面的“接收电子发票的邮箱号码”

(3)如是往年室间质评补缴费用,请备注年份+EQA账户。

四、注意事项:

1、临床科室的血糖仪、血气分析等床边检验(POCT)请医务部门或POCT管理委员会协调,请登录各科室EQA账户进行单独申请,并完成结果上报、反馈等工作。

2、为不影响质控计划的系统性和完整性,申请日期截止后不接受补报。

五、新用户申请无我中心EQA账号的实验室,请扫下方二维码申请新账号,此二维码也可申请修改实验室信息,如单位名称、质控品接收人信息等,待我中心处理完成后,会将信息发送到实验室负责人的手机号或邮箱,后续请务必注意查收。

 

六、联系电话:0771-2186557  电子邮箱:GXCCL@126.COM

地址:南宁巿桃源路6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医院内广西临床检验中心 邮编:530021

七、附件下载:2026年广西临床检验室间质量评价通知.pdf

时间:2025-12-10 15:23:07,点击: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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